发布时间:2016-06-12 阅读次数:213
县医院开展“亮身份 、作承诺、当先锋、树形象”
根据县委《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“亮身份、作承诺、当先锋、
树形象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为在医院全体党员中深入好开展“亮身份、作承诺、当先锋、树形象”活动,结合县委“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突破年”活动有关要求,结合医院实际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一、活动目的
通过开展“亮身份、作承诺、当先锋、树形象”活动,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、任何地方、任何时候、任何情况下,都能铭记党员身份,履行党员义务,不断增强党员意识;带头承诺践诺,践行党的宗旨,强化群众观念,密切联系群众,积极为群众做好事、办实事、解难事,不断增强群众感情;勇于担当作为,自觉把本职工作当作崇高的事业来对待,事事有激情,处处在状态,在推进医院改革发展稳定中当标兵、作模范;坚持“四讲四有”标准,在工作、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,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,关键时刻冲得上去,把党员先锋形象树起来,在推进医院发展中奋发有为、建功立业。
二、基本原则
1、坚持分类指导。结合医院行业实际,联系党员岗位特点,突出实践特色,因人因岗制宜,结合党建品牌培育,分类分层开展活动。
2、突出群众满意。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标准,顺应人民群众期盼,把群众意愿和需求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,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让群众在活动中看到变化、见到实效、得到实惠,在群众中树立党员良好形象。作为医疗行业,患者的满意度是检测医疗质量、医疗服务的标准。
3、注重融入日常。增强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、行动自觉,经常以“四讲四有”标准来对照检视,进一步增强党员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始终把“亮身份、作承诺、当先锋、树形象”抓在日常、做在平常、严在经常。
三、具体措施
1、亮出党员身份(时限,长期)。全体党员在工作期间、联系服务群众和参加党的会议活动时佩戴党徽,亮明共产党员身份,做到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。每位党员要把亮身份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来执行,通过佩戴党徽,不断强化党员的宗旨意识、责任意识,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党徽的尊严,真正发挥“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”的示范引领作用。
2、开展承诺践诺(时限,6月中旬前完成承诺)。结合开展党员公开承诺,承诺内容要结合党员岗位实际,体现合格共产党员“四讲四有”标准。承诺包括三个方面:一是长远承诺,主要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的具体要求作出承诺;二是年度承诺,结合岗位职责和自身情况,围绕改进作风、提高服务质量,主要在履职尽责、爱岗敬业、刻苦钻研、锐意创新、提供优质服务、开展结对帮扶、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承诺,窗口部门(如收费处、药房、检验、放射、B等)要围绕优化服务流程,主要在建设群众满意窗口、创造优质服务品牌、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承诺;三是即时承诺,每名党员都要向群众承诺做一件或几件实事。承诺要提交书面承诺书,明确具体承诺内容,承诺书交所在党支部审核后公开,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。
3、争当先锋模范(时限,长期)。对照“四讲四有”标准,坚持在思想上、行动上当先锋、作表率,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、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强化宗旨观念、树立清风正气、立足本职岗位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。党支部结合实际,组织引导党员创先争优,激励带动党员更好地立足岗位、创先争优。注重宣传典型,挖掘身边优秀党员事迹,形成学先进、赶先进、当先进的良好氛围。
4、树立良好形象(时限,长期)。全体党员要树立讲政治、有信念的良好形象,始终对党忠诚,挺起理想信念的“主心骨”,做到在党言党、在党忧党、在党为党、在党爱党;要树立讲规矩、有纪律的良好形象,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增强组织观念、服从组织决定,知敬畏、明底线、守规矩;要树立讲道德、有品行的良好形象,明大德、守公德、严私德,传承党的优良作风,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;要树立讲奉献、有作为的良好形象,践行党的宗旨,保持为民本色,敢于担当、勇于负责,在推进医院改革发展中当标兵、作模范,真正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,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,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。
2016 年 5 月 27 日